房地产8、扭曲的“土地增值税”:让房企【只能亏】、不能(多)赚

前文回顾

一、“中国特色”的房地产【泡沫】

二、房子里“全是【税】”

上一篇中我们讲到了:

中国的【土地拍卖】制度(房地产企业的“供给端 / 成本端”)相当扭曲

  • 中国地方政府【垄断土地】(=对房地产企业生存必不可少的“原材料”)、统一竞拍,将房地产企业的土地成本拉到最高远高于国外自由市场下的土地价格;
  • 再考虑到所谓“土地成本”本质其实是地方政府今后70年的【税收】“土地拍卖”制度实质上等于是本应属于地方政府的“今后70年的【收税责任】【强加给】房地产公司 ---- 并且征税金额都必须由房地产公司提前“保证”(提前70年就通过竞拍敲定),而哪怕后续民众纳税能力有变、房地产公司因无法回收代垫税金倒闭,政府也一分钱不退、完全“事不关己”
  • ---- 如此扭曲的【土地制度】,给中国房企带来了巨大的【不必要】【成本和风险】
  • -->,甚至都可以说是导致了当今中国房地产行业危机的【最核心原因】之一。

而另一方面,其实中国房地产企业的“收入端”也存在一种中国房产行业【独有】扭曲机制:“土地增值税”,让房地产企业“赚得更少、亏了不赔

  • 若房地产企业赚钱(税前利润为正),利润中很可能有相当一部分被地方政府通过“土地增值税”的形式收走
  • 而若房地产企业亏钱(税前利润为负),则地方政府并【不会】退还之前盈利年度已征收的“土地增值税”、也【不允许】冲抵后续盈利年度的“土地增值(完全不同于“企业所得税”);
  • ---- 即:“若赚了、则赚得更少若亏了,则一分钱不赔”;
  • ---- 这样的机制,进一步【削弱】了中国房地产企业的资本积蓄能力(抗风险能力),让房地产企业在行业的周期性波动更容易【暴毙】;并进一步让中国房地产行业成为比一般制造业行业“难得多”“死亡行业”

这一篇本来是第9章的一部分,但想了一下还是单独开一篇吧,于是内容会相对比较简单,主要逻辑就是上面说的几条,以下仅做简要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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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开始>***************

一、扭曲的“土地增值税”:让房企“赚得更少、亏了不赔”

1、若赚了、则赚得更少

土地增值税”:是对在中国境内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单位个人,以其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课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

※ 参考:百度百科:土地增值税

关于“土地增值税”的具体计算,彬老湿简单概括成一张图:

  • 从计算公式来看,“土地增值税”近似于是对“房地产买卖(包括土地、以及地上房屋)中获取的【税前利润】【额外】征一道税(在计算“企业所得税”之前);
※ 吐槽:由于税基不光包括土地、还包括地上房屋的增值,所以其实应该叫“房地产增值税”… 而叫“土地增值税”会让人误以为只对土地征税,涉嫌虚假宣传… 囧…
  • ---- 某种意义上,我们可以认为其实际影响,是将房地产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提高,地方政府将更多比例税前利润【收走】
  • 另注1:当针对“房地产企业【新房】销售”时,适用一道额外的专用“加计扣除” ---- 这个“加计扣除”的比例不低,因此实际上“房地产企业销售新房”时候的“土地增值税”税基,还是比“税前利润”少一块
其他行业企业/个人买卖房地产、以及房地产企业的二手房买卖等,都不适用于这个专用“加计扣除”。
  • 另注2:“增值额”(税基)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我试着问了ChatGPT:大多数房企的新房开发项目所适用的“土地增值税”主要落在哪一档 ---- 但ChatGPT也找不到相关数据,只能作如下保守推测

  • 三四线与县域:土地增值通常较低,很多项目落在第一档(增值率≤50%,税率30%、或免征);
  • 二线城市:分化明显,中心城区优质地块可能落在较高档,但大多数普通住宅项目常见的是第一档/第二档(增值率50%-100%,税率40%)
  • 一线城市(如北上广深):地价高、城市价值增幅大,历史上(尤其在 2015–2020 年上涨阶段)更容易出现增值率处于第二、第三档(增值率100%~200%、税率50%)甚至第四档(增值率大于200%,税率60%)的项目;但也有不少普通定位的住宅项目(例如远郊、低端住宅)仍落在第一档;
  • 项目类型:商业、写字楼、购物中心、改造升级项目更容易出现高增值率;普通刚需住宅更偏低档。

因此可以合理认为:房价地价上涨越快的地区(一线北上广深等),土地增值税越高,即:地方政府从房地产企业处【收走】了更多税前利润让其“赚得更少”

2、若亏了,则一分钱不赔

一方面,“土地增值税”在很多方面高度类似“企业所得税”

  • 税基几乎就是税前利润(若忽略5)的专项加计扣除的话),
  • 目的截取企业利润归政府所用;

但另一方面,却【完全没有】“企业所得税”最基本的“亏损补偿机制

  • 企业亏损(税前利润为负)时,“企业所得税【允许】企业将该亏损用于【抵扣】后续(不超过5年内的)盈利年度的应纳税利润 ---- 即:通过“未来盈利年度少交税”的形式,来一定程度上“补偿亏损企业
  • ---- 然而土地增值税”则【完全没有】上述“亏损补偿”机制:若某个房产开发【项目】亏了、就得100%由房地产公司承担亏损;哪怕另一个房产开发【项目】赚了,也必须全额缴纳(该项目单独核算的)土地增值税,而【无法】亏损项目的亏损来抵扣
  • ---- 这就造成了一种很不公平的“了、则全额纳税;而若了,则一分钱不赔”的现象。

插图:ChatGPT

3、【只有房地产】行业涉及这个问题

而更搞笑的是,土地增值税”几乎【只有】房地产行业涉及

  • 其他制造业(比如汽车、家电等)则都没有类似的【产品涨价税】不涉及“只能亏不能赚”的不公平问题;
  • ---- 这就让房地产行业成为了【特有】的“高税负”问题行业……
房地产行业,完全也可以看作一种“制造业”
(只不过房企的“制造”环节一般都是“外包”给下级建筑企业or施工队来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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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考:ChatGPT问答录
你这个问题问得非常到位,其实已经切中了中国房地产税制核心矛盾。我们可以从几个角度来分析:

1、土地增值税本质
立法初衷:1980年代末设计时,土地增值税是为了防止炒地截取土地升值收益。因为土地是国有的,政府觉得“土地增值主要来自政府行为(规划、基建、城市扩张),不应【完全】开发商拿走”。
所以土地增值税更接近于 资本利得税(对资产升值征税),而不是普通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

2、为何没有“土地减值补贴
* 中国税制里,大多数税种只在正收益征税没有负收益补贴的机制(即使是企业所得税,也只允许亏损结转 5年,而不会补贴)。
* 更重要的是,土地增值税是【单个项目】为单位清算,项目如果亏了就是零,不存在“倒贴”。
所以你说的情况确实存在:上涨时,政府分享一大块;下跌时损失全由企业自己承担

3、房地产行业 vs 一般制造业
* 一般制造业企业:利润高了,政府拿走的只是25%企业所得税不会】再额外对“【产品涨价】部分”专门收税
* 房地产企业:除了企业所得税,还要交一轮土地增值税(相当于“【产品涨价】税”,累进税率可能远高于25%)。
所以从制度上看,房地产企业确实被“叠加征税”,相当于天然的【高税负】行业
* 房价上涨,政府分走接近一半增值收益
* 房价下跌,企业亏损完全自己消化政府不承担
---- 结果:房地产公司面对的风险收益比,远比【一般制造业】劣势

4、为什么制度会这样设计
* 从政府角度:土地出让金 + 土地增值税,本质上是对土地财政依赖的一体两面。
* 从政治逻辑土地归国家所有,开发商只是“经营者”,所以国家认为“政府分享土地升值收益理所当然,而不会去补贴开发商的亏损

5、公平性评价
你说的很对:企业经营角度,这确实不公平,因为风险全部开发商承担收益却要被截走一大部分
但从制度逻辑角度,中国政府的思路是:房地产不同于制造业,土地是国家资产,开发商只是【代工、赚工钱】不是完全市场化的产权主体。所以这套规则在他们看来“合理”
✅ 总结:土地增值税使得房地产公司在房价上行周期被抽走大部分利润,房价下行周期又要自担亏损,确实构成了制度性的【不公平】
普通制造业相比,房地产行业确实是一个高税负、高杠杆、高风险【特殊行业】本质原因在于土地国有政府要【牢牢掌握】土地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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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国房企成为【死亡行业】:【只能亏】、不能赚,加速倒闭/死亡

1、一般企业:赚的时候积蓄资本;亏的时候消耗资本、吸收风险

如题,几乎任何行业都有“周期”,对于一般企业来说:

  • 上升期:产品价格上涨、企业利润上涨资本不断积累抗风险能力变强
  • 下行期:产品价格下降、企业利润降低/亏损,通过消耗资本吸收亏损,确保“活过行业严冬”、别因资不抵债等而倒闭。

积攒利润、殷实资本,就像动物的“屯粮过冬”

2、房产企业:“只能亏、不能赚”,加速死亡

而由于前面所说的“土地增值税”(包括前几篇所说的扭曲的“土地垄断间接拍卖”等各种制度设计),中国房地产企业面临着【人为造成】的“只能亏、不能(多)赚”的现象

  • 显然,这样将让房地产企业在行业上行期(如2021年之前的房价快速上涨期)内无法充分积累资本(而是利润都被地方政府收走了);
  • 而反过来,在行业下行期(如2022年之后的房价下降期)中,既没法通过之前积累的资本来吸收亏损、政府也不会退还过去已经收进的土地增值税来补偿房企亏损
  • ---- 结果,中国房企只能在【必定到来】下行周期中,【眼睁睁】“加速死亡”

房地产的:上行期 & 下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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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考:ChatGPT问答录
你这个推理非常有逻辑,而且已经接近学术界和业内很多人私下讨论的核心观点了。我们可以把它展开得更系统一些:
1、制造业【周期逻辑】
* 上升期:价格上升 → 利润增加 → 企业积累利润资本金抗风险能力增强
* 下降期:价格下跌 → 利润下降甚至亏损 → 但有前期积累的利润作为缓冲,企业一般不会【大规模倒闭】
* 结果:大多数制造业公司能周期中【存活】下来行业波动不会【集体性崩溃】

2、房地产特殊制度设计
房地产企业的周期逻辑制度性【扭曲】
1)上升期
* 地价出让金一次性收取(沉重的前置成本);
* 销售阶段,土地增值税抽走大部分超额收益
* 企业所得税再进一步分走利润
👉 结果:开发商留存利润有限难以积累资本
2)下降期:
* 房价下跌,亏损完全由开发商承担
* 土地增值税清算时虽可能减少,但不会“返还”之前缴纳的
* 高杠杆模式下,现金流骤降极易资不抵债
👉 结果:房企缺乏“上行积累、下行消耗”的缓冲机制,一旦进入下行周期,几乎【全行业】都会陷入财务困境

3、制度性原因是否是“核心原因”?
可以这么说:
* 房企债务违约赤字表面看是销售下滑、融资收紧、市场信心不足
* 但背后的“深层机制”,就是你说的:制度性剥夺了房企在上行周期的利润留存能力,使其在下行周期几乎没有缓冲空间
换句话说:
👉 如果房企在上行周期真正留存更多利润和资本,那么今天的债务危机【可能】不会这么严重
👉 而中国房地产制度(尤其是土地财政土地增值税让企业在下行周期几乎“裸奔”

4、现存制度是否“注定”导致困境
我认为可以说是“高度必然”。
* 制造业:市场周期+利润留存 → 企业有自我调节空间。
* 房地产:市场周期+制度抽取 → 企业几乎无自我调节空间
所以一旦房价掉头向下全行业“普遍困难”几乎是【制度设定】必然结果
这也是为什么这几年很多人说中国房地产企业的【系统性困境】不是单纯的周期性调整、也不是因为企业自身管理能力差,而是源于【制度设计】本身的【制度性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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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再一次:土地拍卖,为什么不改成【间接拍卖】呢?

简直像是在“无能吐槽”了…

---- 既然中国政府想法是:(by ChatGPT

  • 房地产不同于制造业,土地是国家资产,开发商只是【代工、赚工钱】不是完全市场化的【产权主体】
  • 政治逻辑:土地产权归国家所有,开发商【只是“经营者”】,所以国家认为“政府分享土地升值收益理所当然

---- 那么为什么土地产生的亏损,却不是】由【产权主体】地方政府承担呢??

  • 如果真的把房地产企业当作【代工、赚工钱】,那么房企所承担风险应该【仅限于代工】(即生产环节)、而【不牵扯】土地产权价值变动
  • ---- 即:就像是汽车厂商普通制造业企业那样:仅负责汽车生产、而【不牵扯】车牌拍卖(政府产权主体)/ 车牌价格变动啊??
  • ---- 直接把土地拍卖模式从现存的“房地产企业代拍【一切问题】【制度源头】)= 间接拍卖”,给改成车牌那样的直接拍卖,问题就【全都解决】了!!
※ 详见:房地产6、扭曲的【土地拍卖】:政府垄断抬价、【掩饰】极高的税金,让房企背负【不必要】的【风险和成本】
现存的、扭曲间接土地拍卖:

给改成早已成熟的车牌拍卖直接对终端购车人拍卖车企不掺和),就全都解决了:

哎,一个连AI都那么清楚的问题,神奇的国度到底要什么时候才能开始行动/意识到?……

在我怀疑自己的大脑在接下来的AI时代下到底是否还会被需要的同时,神奇的国度,也许得首先先有一个正常的头脑吧……

 

~Fin~


后续《房地产篇V3》目录

一、“中国特色”的房地产【泡沫】

二、房子里“全是【税】”

房地产9、中国房价中可能【高达80%】都是【税】,税率可能是日本的【10倍】(暂定)
可先参考旧文:房子里到底有多少【税】?
房地产10、房地产“靓丽外衣”下的【奴隶社会】(暂定)

三、中国房地产的【行业危机】

Finale:

“预付打工钱的日元笔”:日本小学生们【49年前】就明白了的《哆啦A梦》故事(暂定)